暑期實習1:創業startu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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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為MBA一年生的我,這個暑假有兩份實習工作:(1)在美國一間startup金融機構研究、建立一個投資拉丁美洲的基金;(2)在歐洲,但詳情請容我現在先賣個關子。雖然基金的營運模式至今仍在討論中,只有一個雛形概念,可是與團隊互動的過程卻讓我獲益良多。

首先,startup的環境讓我發現自己的長、短處和興趣在哪。 以前在大公司工作,有秘書、IT同事、會計及法律顧問等,可現在的團隊卻只有四人,無論大事或瑣事,都是我們四人分擔。雖然工作量大,但分工均按照各自的興趣、能力,自然而然地產生,所以這過程讓我發現自己對會計和法律方面的讀解比較勝任、有興趣。說來慚愧,雖然之前工作了6年,但在大公司流水作業式的營運裡,我從來沒有很認真地思考過這個問題,很多時或多或少人云亦云。也許,大公司的分工太仔細,令每天在重複的作業中之80後們,都缺少了對事業自省的空間。

第二、通過於一自主度高的細小團隊裡由零建設新基金,我明白到創業是怎麼一回事。創業家 — 在英語即entrepreneur,意為「去承擔風險的人」。這其中包含了(1)理解風險,及隨後的(2)因應風險而作出決策。習慣了以前在中環當打雜的日子,要我整理資料去理解風險是毫無難度的。由於團隊細小,相對於大公司工作,可以自己發板拿主意的機會倍增。這本來是好事,但我每每被問起該如何對策時,無論熟讀多少資訊,總忐忑地不敢拿主意,因為無論作哪一個對策,總會有無法刪去的不確定因素。由於欠缺作決定的經驗和自信,我深深體會到創業就如在一片未知的汪洋上航行。創業家必須具備足夠的自信和膽識,才能駕馭、承擔每一個商業決定裡的無常。

第三、團隊中的討論令我感受到論述技巧之重要性。組員A是位性格強勢的人。在頭一兩次會議中,A認為必須要將全部資源集中於理解同業在拉丁美洲的投資策略上。我認為這是重要的,卻不應只硏究這方面,因為當地相關的法律框架同樣重要。其實法律條例繁多,單靠我一人之力成果有限,需要多一位組員協助才能如期達標。可惜,當時我欠缺自信去好好論述,以致無法令A及早理解我的觀點。幸而,其後A突然恍然大悟,並加入了硏究法律文件。當時A給了我一個很中肯的建議,提議我要學習更有力、自信地論述自己的觀點,多一點強勢,若不然好的意念便會白白被埋沒了。的確,對別人的感召、影響,乃作為領袖不可或缺的素質;我必須加強這方面的能力。

最後、我學會了對世事never say never。坦白說,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在startup工作。一直以來,我都認為自己只適合於官僚化的大公司裡打工,不作他想。這份有趣實習的offer其實來得無心插柳,乃一連串幸運際遇之結果。雖然如此,這份實習卻為我帶來上述意想不到的反思、成長,可喜之餘,我見識到為何要常以開通豁達的心境對人對事,才能把握每個重要的機遇。